悬赏 5 个论坛币 未解决
刚开始看Grossman&Hart(1986),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ership。我总结一下是不是主要说了这么一个事:
两个企业各自拥有资产,他们进行交易时由于合约是不完全的,有交易费用,特别是由于资产专用性,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双方投资水平都很低。但是一体化能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方式是:双方由于达不成完全合约,故先达成一个不完全合约,合约未规定部分为剩余权利。为提高效率,达成的合约规定其中拥有资产的一方兼并另一方,也就是以后出现未规定的情况由拥有资产的一方说了算。
刚看了建模之前的部分,云里雾里的,看很多介绍这个文献的中文论文也不太明白。有哪位高手能用清晰通俗的语言说一下这篇重要文献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