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中心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规范报警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报警中心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报警中心。
3职责3.1保安部分管经理助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报警中心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报警员的岗位要求
4.1.1未经保安部经理、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同意或陪同,应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报警中心参观、闲聊,并做好相关记录。
4.1.2当班人员不可因私占用通信电话,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4.1.3报警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
4.1.4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不可擅自修改、替换、设置各报警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不可向外泄漏相关情况,不准擅自开关运行正常的报警设备。
4.1.5当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始终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操作台的动态画面、静态(声光)信号,严格按程序处理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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