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涛自卷 发表于 2012-1-16 22:32
不必用文科的那些绕山绕水的语言来解释为什么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用物理学的物质能量守恒定律一套就知道了,简单得很。
前提是价值定义为效用,而不是马克思钟情的交换价值。
在价值定义为效用前提下,因为物质能量守恒定律的存在,从宇宙和永恒的时间维度来看,这个世界的物质从未增加或减少一个原子,不管物化劳动如何进行,都是从一种形式的原子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原子,不增不减,所以说物化劳动不会增加价值。物质形式转化增加的仅仅是效用,物质总量永恒不变,因此说效用才是价值的本质。而物质的形式转化只有聪明的人脑才会做到,活劳动才会使物质形式发生转化,亦即活劳动是新增价值的唯一源泉。
再说一点:语言中的所谓创造,指的是一种新增的东西,是增量,是原来没有的东西,所以创造价值这个短语里的价值一定是指一种增量,不具有增量特征的东西就肯定不是价值。
所以,马克思说的交换价值肯定不是价值,因为交换价值不是增量,想想看全世界各种商品互相之间都交换个遍,这个世界的商品还是那么多,管你有多少交换价值?
那么这个增量是什么,当然是效用。物质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的就是:全世界的生产活动,从古至今以至永远,给人类社会增加的只有效用,此外一个物理原子都未曾增加过。
效用当之无愧的就是那个增量,也就是我们创造的那个价值。其他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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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你把具有所谓活劳动的人看作为超然凌驾于物质之上,而又在物质之外东西了,你说“因为物质能量守恒定律的存在,从宇宙和永恒的时间维度来看,这个世界的物质从未增加或减少一个原子,不管物化劳动如何进行,都是从一种形式的原子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原子,不增不减,所以说物化劳动不会增加价值。”
请问,人有没有遵守物质能量守恒定律?是不是原子构成的?属不属于自然之物?如果承认:人属于自然物质,那么,人的(活)劳动是不是所谓的物化劳动的一种?属不属于物化劳动?物虽然不都是属于人,但人都是属于物!
所以,不要以为自己是超然凌驾于物质之上,而又在物质之外——上帝!
人与自然本来就是一体的,人为的绝对对立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会把问题搞的更加复杂,其实大道至简!
你这里所说的效用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也是有区别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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