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请关心本规划的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8-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3年,远期为2024-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规划内容: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基于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状分布,结合海南省行政区划特点,规划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屯昌、陵水、昌江及乐东扩建、新建跨区域服务的大中型垃圾焚烧处理基地。
规划范围:覆盖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规划目标:
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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