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17859-1999
Classified criteria for security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271 数据处理词汇
3 定义
 除本章定义外,其他未列出的定义见GB/T 5271。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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