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團隊精神,使各單位對提升本公司產品品質,均能貢獻力量,特訂定本規章。
本規章適用於各單位
〔研發單位除外
〕基於作業改善、品質提高或
成本降低等原因,欲變更設計時,得向研發單位申請設計變更。
研發部為本規章之權責單位,權責單位主管經承認單位授權,負責本規章之管制,並確保依據本規章之規範作業。
【見】【附件
1】表單:T08-T
01『設計變更申請書』。
設計變更申請書,填製內容項目如下:
由申請設計變更單位,填寫提出設計變更申請書之日期。
申請單位名稱,後二方格為「承認」及「申請人」之簽章確認處。
「新設」、「追加」、「變更」、「廢止」、「個數變更」等項目由適用者圈選之,並記載其「材料編號」、「名稱」、「規格」、「材質」、「個/台」
〔使用個數
〕及〔適用〕「機種」。
由申請人及申請單位主管填製,擬申請設計變更之原因及其說明要點。
由研發部各製品擔任主管及經理,就各申請案出具意見。
本規章屬於
办理規章,經『經營會』審議後,呈請總經理核准承認後,交由權責單位頒布公告實施;修訂或廢止時亦同。
本規章之項類、標題、編號、版本、實施日期、公司名稱、文件頁次/頁數等項,見本規章之頁首與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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