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毕业生不要轻看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
PQ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近日,吉林省某高校
2003
届女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
1.2万余元。从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虽然大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广大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
■就业协议不是废纸
2002
年11月,某报社派两名部门主任到某高校选聘文字编辑,小周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
2003
年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周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报社上班去了。
7月,报社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报社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周违约,要求被告赔偿。
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聘用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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