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
“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
“创安领导小组
”,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惜,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状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一般不得在校玩耍,非本校人员未经批准不许进入校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教师准时上班,定期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解决。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旳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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