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车、人货车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小车、人货车的管理,保证车辆、人员安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运行效率,更好的为各部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
办公用小车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货车由生产部管理。公司领导短程用车一般不安排司机,但长途必须安排专职司机驾驶,司机由人事行部统一安排。
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及保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负责对违规及交通事故进行协调处理,负责缴纳车辆相关费用(维修、年审费等)。负责建立车辆档案,并监督车辆使用情况。
各部门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填写《公事用车申请单》(管理层除外),司机凭《公事用车申请单》出车,否则门卫一律不予出车,并注明使用内容、办事地点、用车日期、时间,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派车,原则上以事务的轻重缓急及《公事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安排车辆。《公事用车申请单》原则上需提前一天填写。夜间突发事件处理用车也必须填写《公事用车申请单》(由车辆使用人填写),交当班调度批准后领取车钥匙,方可出车。否则如发现无单出车现象,将对门卫及用车人每人50元/次的罚款。
小车司机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一律按私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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