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管理
规定1总则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
规定。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固定费用
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
: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
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
出纳收取
。停车费:
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家政服务费:
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维修费:
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收费单据的管理
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
由会计统一管理
,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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