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合同 [县简称]土让字第
[2016
] 号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资双方恪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组山场亩、耕地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
[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文化旅游项目
。二、转让期限
共计伍拾年,自
2016
年月日起至2066
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包括甲方本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下轮及再下轮土地承包年限,合计不少于
50年。除非国家征收或出台禁止性法律规定,否则,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其中包括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标的的甲方承包主体任何形式的变更等。
三、转让价格
及转让金
鉴于乙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故本合同转让价格,是以受让土地旅游资源价值为基础,再经双方协商一致所确定。
(一)、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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