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
审计法》、《
内部审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单位
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原则上不参与各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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