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口计〔2010〕 号
关于印发清流县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
育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清流县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年八月 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 通知
抄送:县有关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
。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8月 日印发
清流县20
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总分:1000分)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党政领导
(110分)(1)组织中心组学习贯彻
中央《决定》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
得10分,学习、宣传、贯彻不力的不得分
。 (2)2008年以来三年平均出生
人口性别比在全县平均数以上的乡镇有制定方案开展专项
治理且完成打击
“两非”案件1例以上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当年出生性别比在10
9以内且二孩性别比在125以内的得
25分,否则不得分。
(3)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年内有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4
次以上得10分
(查看相关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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