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临床科室主任、副主 任应加强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至少
2天通知门诊部,办理请假手续。
三、坐诊医师应派取得初级医师以上坐诊。
四、对疑难危重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五、医师应严格按照《门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门诊病历。门诊部、 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交叉感染。
七、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的解答 病人提出的问题。
八、 应保持门诊环境清洁,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优化门诊流程,利用候 诊时间,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九、门诊医师要采取高效、经济的诊治方法,合理用药。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