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工程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施工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安全,
防止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结合项目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
2米)2、临时用电作业
3、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对各工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和有针对性。
2、安保部(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动火证的审批;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消除隐患。
3、物资设备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
“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资料;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
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证件,杜绝假证、过期证件入场。
4、财务部:保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费用的使用。
5、各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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