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类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审批:采购类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公司
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贝特瑞公司全体员工
工作目标
编制与修订
财务类制度参照总部相关制度及标准执行
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前期发布的与此制度有冲突的条款及相关工作流程均以此版本为准。
1.0目的Objective
为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健康、规范发展,避免和减少风险,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2.0适用范围
Scope
适用于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本部”
)。下属分子公司可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并参照本细则制定
相应的细则,下属分子公司制定相应的细则前,应按本细则执行
(注:下属分子公司如无本细则所述部门、岗位的,应由具有类似职能的其他部门或岗位履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无类似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则跳过相应环节
)。3。0定义Definition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作为一方与
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