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白天(
6:00—19
:00)乘车超过
6小时(含),夜间(
19:00—6:00
)乘车超过
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
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一)、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
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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