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2015
年月 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地址:乙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致力于全面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稳健发展,紧密加强银保合作,科学构建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共同管控汽车消费信贷市场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保证保险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基本规定
乙方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适用于
甲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乙方不得以该保证保险不适用而逃避保险责任。
本协议中的词语如无特别约定,与乙方的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以下简称“《保险条款》”)(见附件六)中词语的含义相同
。《保险条款》中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指甲方与投保人签订的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贷款”指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业务。《保险条款》中的
投保人(即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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