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根据单位的统一安排,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案件学习和讨论,感触颇深,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主要有两个方面可以思考,一是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光想着捞钱了,想着享受了,所以就通过种种不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二是交友不慎,一步一步地上了贼船,无奈之下只能就范,一步步滑向深渊。
钱多少才算多?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一下。有人说一百万、也有说一千万,但是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有了一百万的时候就会去追求一千万了,有了一千万还想着去做亿万富豪了,永远不会知足。这里还有个前题,就是我们是信用社员工,如果我们是个商人,那么逐利就是我们的目标,只要不违法,我赚一百个亿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不是,我们只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而已,我们赚的只是相对微薄的工资和奖金,这个是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那种挥金如土的生活不是我们工薪阶层所能消费和欣的。反过来考虑,我们作为一个信用社的员工,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车、有自己的一点积蓄能够养老就好了,再多的钱就不是自己的了,留给孩子,很大可能是害了孩子,对孩子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知足常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一定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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