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大岩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管理制度二○一六年三月
分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巩固和拓展市场规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目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可设立分公司。
从而做到经济增长和队伍建设两不误,不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利益,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和整合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有充足的经济支撑,且资金来源合法可靠;
3、必须选用具有丰富
工程建设
经验,管理能力强,
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4、必须设有专职财务人员;
5、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施工工作的施工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
1个总工程师,
2个专业工程师,
2个专业技术员。分公司为施工管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建造师、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员)。
6、具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资源。
7、抵押或担保:必须提供不动产进行抵押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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