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业统计现状
现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为狭义服务业统计,即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商量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消遣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实行对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的全面调查和对规模以下服务业单位的抽样调查。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
二、现阶段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业统计专业分工不清。一般认为服务业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也将第三产业称为服务业。而现行第三产业统计中,贸易专业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投资专业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第三产业中无专业负责的行业统统由服务专业统计。但在日常工作中,社会科学文化专业负责社会、科技、妇女儿童、文化统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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