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人员出差及差旅费的管理,本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在控股公司规定的基础下
制定本规定,提高各出差人员的成本意识.
第二条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履行必要
的审批手续,按照“五定”原则,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线路、定任务”,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1、公司一般员工、部门副职及部门主管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行。
2、公司正职领导出差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出差人员是指因公离开
本单位所在的县,到外办理公务的人员,包括因工作调动分配来我公司工作的人员、符合公司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人员,以及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如因工作需要出国的,按照《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和费用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规定。
(一)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作人员可
乘坐飞机。
(1)、公司高管及随行秘书(或其他人员)。
(2)、公司享受高管经济待遇的人员。
(3)、除以上(1)、(2)条所列
以外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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