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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员工因公
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确定.
出差人员离开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并报由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出差人员需提前借取款项时,应填写“借款单”,报由上级主管签字批准后,凭“出差申请单”和“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时支取相当数额旅费。
出差满期归来者,须在返差半个月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附上“出差申请单”及各类报销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差旅费用。
第二条出差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主管)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部门总监签字批准;部门总监出差,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三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交通费。
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原则上应取得交通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有关凭单为证。
住宿费。出差过程中因在招待所、旅馆、酒店等住宿而产生的费用,须取得相关部门统一发票。
用餐费。须提供用餐发票。
杂费。需提供相关发票、收据或凭单。
特别费。需提供相关发票、收据或凭单.
第四条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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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差旅、招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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