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总公司签订
内部承包协议的各分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以下简称分公司)。
三、投标管理
公司负责
分公司投标过程公司资源
(包含公司各种证件、
建造师、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以及公司业绩
等)的安排及中标
工程后的工程信息、资料的跟踪和收集
。为了能够合理安排使用公司资源
,将根据各分公司提出的具体要求,选择出最
适用的建造师,合同安排原件和需出场建造师的出场时间和方式。
(一)由于所负责的工作
需要,总公司建立投标信息库,信息库内容包括:
1、分公司所参与的工程,公开招标的项目
需总公司提供建造师、相关业绩等要求的,由分公司至少提前5天上报总公司,
由总公司在报名前确认适用建造师
、相关业绩要求等
。2、经总公司确认符合分公司所参与投标
工程的要求的,分公司向总
公司提交《投标资料申请表》(附表
1)。分公司领用原件时
:(1)数量在五件以内,可用邮寄
;(2)原件领用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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