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洁打扫、废弃物清运处理。
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综合办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室,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标准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各车间内(外包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地面卫生:厂区地面卫生清扫专门由保洁公司负责,其卫生清扫范围是厂区内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
路面及砖砌路面)第十条厂区绿化带卫生:公司各部门按照安全环保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改造等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