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抗洪抢险和防汛救灾的需要,规范公司防汛物资储备、调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防汛物资是指由各储备单位向公司财务部门申请资金,公司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公室)负责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严重遭受洪涝灾害区域和部位防汛抢险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 公司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要做到“调得出、用得上、能好用"。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属于公司专项防汛物资,必须专门用于防汛救灾,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条 防汛物资的储备、更新、调用要建立台帐,加强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
第二章 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品种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数量由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单位抗洪抢险的应急需要确定。
第七条 公司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抢险物料(编织袋、草袋、砂石料、铅丝、毡布等)、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铁锨、水桶、潜水泵、柴油发电机、柴油机驱动泵、汽油机驱动泵和燃油应急灯、运输车辆)等。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防汛物资,由各单位防汛办公室组织进行储备和管理.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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