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很感谢阁下帮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
不过我断言阁下肯定没有接触过实际业务.实际的运作与书本上的东西差别很大,等你接触了实际业务再回头看你的上面的表述你也会觉得很可笑(没有贬低阁下的意思,我回头看我以前的工作或者想法也有同样感受).
1."实际工作没什么,先把项目拉过来,然后选定资产池,确定发行规模,设计交易结构,选定一堆中介机构..."是先有资产池还是先确定发行规模?谁来推动或者主导这些工作?当事人之间如何博弈?这些内容书本上不会写,不接触实际业务也不会知道这个过程何等艰难,对综合知识和能力的考验有多大.仅有金融知识是远不够的,实际项目的运作要细致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整体方案的设计也不可能因为你是学金融的不熟悉法律和财会而成为空中楼阁,也不可能指望精通法律和财会的人帮你完成,那样只能说明你的能力有问题.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法律,税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细节问题甚至谈判能力,协调能力等正是只搞金融的人的软肋,
2."路演和推销",也是就寻找资金来源,并不比前期工作辛苦,尤其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根本不缺资金
3."至于法律、税收和会计处理都不用担心",我和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接触过,工作流程和你想象的相差很大,他们只是配角,一切都在于你,协议也不一定是律师起草,他们最大的作用就是签字盖章.只有自己的意愿才能真实体现利益的划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很重要,一定要考虑周全,一字之差可能就会使你在谈判中处于下风甚至损失利益.同样,会计处理对于金融产品的设计十分重要,只有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才有生命力,客户需求使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也不是千篇一律,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有很多实现方式
4."税收和会计处理都已经出台相关的规定了".我想阁下不是很了解国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国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为法律依据的银行信贷资产(或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该类业务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由中国银监会作为审批和监管部门,该类业务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会计处理规定;另一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该类业务由证券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中国证监会审批和监管,该类业务的管理办法目前还在酝酿之中,但业务规模已达260多亿元.(法律关系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同,在会计处理上也会有所不同,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监管政策也是不同的)
5."从理论方面来说,最有技术含量的应该是定价".其实我很不愿在这样的学术论坛里谈论这样的话题,但我不得不说所谓的技术在实际项目的运作中始终不是处于最重要的地位.我的博士论文也是金融工程方向,但在实际业务中我不可能跟公司老总解释什么是维纳过程,什么是ITO积分,人家会认为我脑子有病!我总希望这些所谓数量化的"技术"能够成为画龙点睛的东西,但它最多也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当然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我已经很满足了,说句实话,国外金融工程的研究是很深入,但在实际业务中也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普及,所以不得不承认想凭借所谓的"技术"在项目中占据主动地位是不现实的.
6.我对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了解并不细致,若阁下或阁下有认识的朋友对此有所涉猎,希望有机会能交流.至于为什么要了解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咳,国内的政府官员就爱这好,什么样的人都得对付
以上观点或内容无法在此详述,另外本人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时间也不长,技术拙劣,希望有高人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