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2-2-1 21:58 
把价值理解为耗费,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疑问,而且我要说仅此一点就比此论坛上的聒噪者们强了千百倍。
把 ...
从耗费与补偿的差别最终打通而言,则耗费与补偿是一个东西,即耗费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而补偿则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即人类劳动力这种使用价值的再生产即价值的补偿以及使用价值的使用即生产过程的再生产。
这样,耗费和补偿就成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内部的差别。
马克思说:“
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末,
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们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中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
如果没有交换,则商品就没有自己的现实运动,它的价值只是通过我们的逻辑分析的运动表现出来,这就是其“抽象”之所在,形式之所在,概念的而非历史的之所在,。
只有在交换中,所有的商品联系起来,成为一个商品社会,并且所有的个别的生产者通过商品的这种普遍联系成为社会商品的同一的生产者 ,只有通过这种现实运动,才出现“这种等价表现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
补偿或满足需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一种是人类的生产过程的再生产。
才有所悟,浅薄之处在所难免,质疑批评,皆在求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