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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与零度讨论时,遇到一个问题,请各位帮忙解释一下。我在北京买一条北京牌香烟,他们把一件毛衣搭配送给我。我在酒店吃饭,他们送给我一张购物单,用此购物单,下次光临时可免费购额度之内的所有菜。不知道为什么这两种搭配销售现象共存?什么样情况下会选择前一类?怎么样情况下会选择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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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2 22:09:00

你的意思是一个是当次配售,一个是下次配售?我想是基于消费者的流动性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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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2 22:48:00

翻一本高级产业组织理论方面的书,都有讨论搭售的。情况应该很复杂,流动性是一个方面,不同物品之间的互补性或替代性、需求弹性也都有关系。

不过话说回来,流动性也值得怀疑。应该说,烟民和食客都是高度流动的。烟摊也可以给烟民一张购物券,下次再来此地买烟就可以赠送其他品种的烟、商品若干。我倒是认为搭售这种“价格歧视”的不同方式与产品种类、性质有关。卖烟的(厂家)如果赠送若干范围品种的烟,烟民估计不会喜欢,因为他对烟将有特殊偏好,没怎么听说一个烟民一次买不同品牌的香烟若干。但是食物就可以选择了,你总不会只点一个菜吧?另外,我们应当注意到,烟摊的搭售权利来自烟草批发商,如果赠送的是香烟,那么批发商与烟摊之间核算销售量可能需要很高成本,而赠送其他物品,则不存在销售额结算的问题,减少了度量成本。所以,这里还有一个多层级委托代理问题。严格来说,烟摊和餐馆的比较不是同一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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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3 12:26:00

不是同一类型呀?那服装店买一件衣服送一件衣服或者买一件衣服送皮带、领带的怎么样解释?(这也是我亲身经历的)。

我的主要意思是为什么有的送商品,有的送购物卷,有的还有送钱的呢(打折就是变向送钱吧),本来嘛,钱的用途是再多的,同样的送,一般人喜欢送钱的吧,为什么还要有以上两种的定价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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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3 21:21:00
我说了,这与商品之间的互补或替代关系有关,也许某种衣服滞销,所以干脆送出去,也许某种产品是同一厂家的,因此赠送成本较低。我们需要再一个具体的假设条件下考虑这些搭售方式。当然,所有的搭售都是为了更多地销售利润率高的主打产品。需要考虑的一个必要因素是搭售实现的度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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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4 10:44:00

这种问题怎么放到制度经济学里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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