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35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40%股权,根据协议约定能够向被投资单位派驻2名董事(共5名),且五年后有权要求转让方(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以约定价格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上市公司将上述投资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