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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不可低估收入分配问题

   

2012年02月10日 09:57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李实)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逐步演进,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与此同时,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对收入分配差距的事实是没有太大的争议。关键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差距过大的问题,到底是通过改革开放、市场化等市场手段来解决,还是要回到传统的体制上,这是需要考虑的。

   

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收入差距是可以用合理因素来解释的,比如,垄断企业员工的素质比一般竞争性企业要高一些,也就是说是人力资本的差异导致的,而70%的收入差距是由于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以及其相应的垄断利润带来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应该说,这些数量分析的结果,其中的政策含义是非常明确的;要缩小收入差距,就要打破垄断行业的垄断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要抑制垄断行业利润转化为行业的收入差距。

   

全国收入差距扩大仍处在一种持续而缓慢的过程

   

从收入差距的变化上看,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化有所放缓。一些可比的数据表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2002年的0.37上升到2009年的0.39,在7年中上升了2个百分点。而在1996-2002年期间,农村的基尼系数却上升了5个百分点。可见,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过去十年收入差距扩大幅度下降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在2010年农村出现了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超过高收入人群的情况,估计这种情况还会出现在2011年。

   

第二,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加速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在2002-2009年间,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仅从0.32上升到0.34。这与人们的感受很不一样,一些学者也认为这些结果存在着严重的低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住户调查中的样本偏差问题。由于一些高收入群体不愿意参与住户抽样调查,导致调查样本中高收入住户样本明显偏低甚至缺失。一些学者尝试修正由于样本偏差造成的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低估问题。一些初步研究结果表明,现在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4,大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第三,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在高位徘徊水平。从2002年以来,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率一直在33.4倍之间。2002年该比率为3.11倍, 2009年为3.33倍,为历史上的最高水平,2010年降为3.23倍。这意味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在过去几年中几乎是同步的。例如,在2002-2010年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9.34%,农村居民则为8.12%。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统计中遗漏了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农村居民的收入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低估,这也会造成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高估。然而,即使考虑了收入的遗漏部分,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变动趋势不会有很大的改变。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是我们面临的巨大挑战,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是今后的主要任务。

   

第四,全国收入差距扩大仍处在一种持续而缓慢的过程。由于官方机构不便公布全国收入差距的相关指标,对于近几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只能根据一些非官方的研究机构的估计结果。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估计了2002年和2007年的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2002年为0.45 2007年上升为0.48。对于最近3-4年收入差距的变化,虽然有学者认为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的基本判断是全国收入差距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状态。这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后来的ZF经济刺激计划,对城镇低收入人群以及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均产生了影响。

   

在危机冲击之初,一方面,大批农民工失去工作,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主的收入因企业经营困难而大幅度减少。经济刺激计划实施以后,二者的收入状况都有所改善。而房价的大幅度上升给城镇高收入人群带来了巨额的财产性收入,成为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导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成为导致全国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因素。

   

城镇的收入分配政策效果有限

   

我们应该看到收入差距变化背后的一些推动因素。这些因素既有经济发展的因素,经济结构变化的因素,也有ZF政策的作用。在过去十年中,经济发展的因素中最值得提及的,是城市化过程以及相伴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迁移过程。加上城镇劳动力市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歧视的逐步消除,城镇中外籍务工人员的比例不断上升,对城镇劳动力供求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不同人群的相对工资产生了不同影响,从而也带来收入差距的变化。

   

从理论上讲,城市化有助于收入差距的缩小,这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的外迁和剩余劳动力的减少有助于提高农村的人均收入,带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但是,在现实经济,它对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还将取决于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在上世纪90年代,农村外出打工劳动力主要来自一些较为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也是较高的,因此,外出打工收入增加不仅无助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反而带来了扩大。只是在过去几年中,中西部地区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加,外出就业收入才逐步开始显现出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效应。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几年中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升幅的下降与中西部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机会增加具有密切的联系。

   

城市化对于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也需要做就业人群结构分析。应该看到,城市化进程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也在推高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这是因为城镇经济规模扩大会提高资本收益,也会大幅度增加对高技术和高学历员工的需求,从而带动这些人群的工资水平快速上升;城镇经济中新兴行业的高速发展,对特殊人才需求的急剧增加,也会提升他们的工资水平。总而言之,农民工作为非技术工人的主体,与城镇中高技术人员,高学历人员相比,其相对工资的变化决定了城市化过程带来的城镇内部收入分配效应的大小。一些相关数据显示,在过去两三年中,农民工的工资超过了城镇职工,成为了促进城镇内部工资差距及收入差距缩小的积极因素。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与近期的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及其所引发的就业结构的变化分不开的。例如,在2007-2010年期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增加了8.5%,而建筑业增加了20.6%,房地产业增加了27.1%,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增加了25.4%。这些行业对农民工都有着较大的需求,构成了拉动农民工工资上升的主要因素。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些行业的扩张是与ZF的经济刺激计划分不开的,具有很强的经济周期性,其持续性是有待观察的。

   

仅仅看到农民工工资快速上升,并不能由此认为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会缩小,还应该看到一些导致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一是城镇房地产价格上升会使得高收入人群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度上升,加大了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二是,较高的通货膨胀,特别是食品价格拉动的物价上涨,往往对穷人和低收入居民更加不利,他们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幅度超过高收入居民。这是因为穷人和低收入居民具有更高的恩格尔系数。

   

ZF的各种公共政策无疑会影响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从中国过去十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的公共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更加明显。从2003年以来,中国ZF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根据农户的受益方式,ZF的惠农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类是以构建农户社会安全网为目的的公共服务性政策,主要包括新型合作医疗、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低保政策等。毋庸置疑,这些惠农政策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抑制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惠农政策对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缓解农村贫困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相关研究表明,农民从农业中获得收入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起到抑制作用。因而,对农业加以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会使得那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从中获益,使得他们的收入有更快的增长速度。这有利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降低其陷入贫困的风险。

   

相比而言,城镇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的效果是有限的。比如,个人所得税没有有效地调节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虽然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低收入人群,但是,个人所得税占其收入的比例并不是很高。许多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避税。城镇中的低保政策对于缓解贫困具有更大的作用,但对于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相当有限。相关研究表明,根据2007年数据推算,中国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在获得低保金后下降了不足1%,可见低保政策对降低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作用非常有限。

   

除此之外,一些促进收入差距扩大的制度性和政策因素仍在发挥很大的作用。例如,垄断行业的超高工资问题虽被不断地质疑和责备,却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灰色收入和腐败收入不仅仍具有很大的规模,而且其形式变得五花八门,难以从根本上加以遏制。这不仅导致了城镇内部乃至全国的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带来了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

   

应及早设计出有效的收入分配政策

   

由此可见,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是非常严峻的。对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是不利的因素。在过去,中国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主要有赖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低失业水平。一方面,收入差距在扩大,另一方面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在增长,贫困人口数量在减少。然而,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或出现经济长期衰退的局面,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对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就会更加凸显出来。这样一种局面在未来并非杞人忧天。

   

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及早地设计出系统的、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以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根本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于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在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时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要对国内外各种各样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加以系统梳理,看看哪些政策措施比较适合中国国情,从中选择一些可以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的政策手段,并尽快出台。在推出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但不可以过多地迁就利益集团的抵触。

   

其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政策制定要与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由于中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存在过度的ZF干预,缺乏充分的竞争,受到信息不充分、法规不完善、市场垄断和分割、要素价格扭曲等问题的困扰,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既未体现效率,也显失公平。因而,应充分意识到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最有效的制度因素,要在完善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方面下更大的力气。

   

再次,出台收入分配政策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问题要具有高度相容性。我们城镇就业压力仍然存在,农村仍有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促进充分就业,仍将是中国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的基本点。一些欧洲国家的经验表明,工资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要与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才不至于带来效率损失和失业问题。

   

最后,针对“收入差距过大”与“收入分配不公”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政策。一方面,需要采取新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去抑制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需要迫切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因此,我们亟需出台一系列有效的、有力的政策,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收入、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这不仅需要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更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包括推进民主化进程。民主制度虽然会有各种不尽人意的问题,但是,它无疑是腐败最有效的“克星”。

   

李实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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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0 12:30:04
腐败的克星是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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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5 2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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