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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中证协召集券商探讨新股发行改革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2年02月13日


与会机构经过讨论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即全面放开询价对象,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多的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
  【《财经》综合报道】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召集中金、中信和平安等多家券商开会,共同探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网下询价发行对象、不当询价行为及处罚措施等议题。
  与会机构经过讨论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即全面放开询价对象,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多的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在此思路之下,与会人士提出并深入讨论了新股发行制度的三种改革思路。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大型投行负责人表示,赋予主承销商更多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的改革措施符合国际询价和配售市场的规范,有利于发挥主承销商选择战略投资者等长线投资者的市场功能。同时,该措施还有望改变承销商在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时普遍倾向推高发行价来实现发行人和承销商双赢,而缺乏考虑投资者利益动力的现状。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网下询价发行对象相关制度的改革方式,中证协和与会机构提出并深入讨论了三种改革思路:一是主承销商自主选择发行对象,事前向协会报备即可;二是主承销商在公告中确定发行对象的参与条件,凡符合该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询价;三是维持原询价机构系统,放开自主推荐对象。最终与会机构形成颇具倾向性的意见,即第三种改革思路不仅改革成本小,而且效率最高。 但是,上述第三种思路并非毫无缺陷。与会人士提出,该思路需要对配售规则进行修改,比如需要放开网上和网下发行的比例,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大的配售自主权等措施作为辅助。
  “一旦该辅助措施付诸实施,则有望在改革成本最小、效率最高的情况下实现改革目标。”一家与会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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