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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5-1-9 09:41:51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8 19:24
比如如果没有在某个行业的自由选择进出,劣的就淘汰不了

------------------
既然可以自由“选择”自由“进出”了,就脱离丛林世界,变成人类社会了,不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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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0:21:47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1 16:32
zf不干预意味着什么?
宪政制度的ZF是由国民同意而组建的自治组织,就相当于物业管理公司。不该物业管理公司干预的事务就不干预,这意味着格守本分,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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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2:32:38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9 09:41
既然可以自由“选择”自由“进出”了,就脱离丛林世界,变成人类社会了,不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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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恶+进化论+ZF不干预=自发秩序,你还可以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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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2:59:3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9 10:21
宪政制度的ZF是由国民同意而组建的自治组织,就相当于物业管理公司。不该物业管理公司干预的事务就不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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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认知有限,无论该不该ZF都不能干预,否则不是自发秩序。

另同意某人上,和同意这人用某种方式干预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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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4:09:58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2:32
人本恶+进化论+ZF不干预=自发秩序,你还可以啥可以?
既然“人本恶”,又哪来的好人坏人之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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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5:17:57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2:59
人认知有限,无论该不该ZF都不能干预,否则不是自发秩序。

另同意某人上,和同意这人用某种方式干预两 ...
“无论该不该  ZF都不能干预”,那要ZF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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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5:27:41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2:59
人认知有限,无论该不该ZF都不能干预,否则不是自发秩序。

另同意某人上,和同意这人用某种方式干预两 ...
ZF相当于国家暴力,其职责是打击坏人,保护好人。
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它是分不清的,因为国家暴力“认知有限”,只能充当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听用,听从法庭和议会的决定,没有自作主张的权力,即没有自主权。
同样逻辑,因为“认知有限”,法庭上的法官也是听用,只能按照陪审团的裁决定罪,从法典里面按图索骥给嫌疑人量刑,并不能自作主张任意裁定嫌疑人有罪或无罪。
议会的议长也是听用,只能按照议员们的决定来立法,并不能自作主张任意立法或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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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5:43:51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2:59
人认知有限,无论该不该ZF都不能干预,否则不是自发秩序。

另同意某人上,和同意这人用某种方式干预两 ...
教权王权都是他发秩序(专政),民众授权就是自发秩序(宪政)。

ZF管得越宽就要收税越多,就意味着昂贵ZF,民众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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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7:20:33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9 15:27
ZF相当于国家暴力,其职责是打击坏人,保护好人。
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它是分不清的,因为国家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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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是美国人,看看83楼哈耶克所谓“ZF干预”的ZF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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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7:25:4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9 15:43
教权王权都是他发秩序(专政),民众授权就是自发秩序(宪政)。

ZF管得越宽就要收税越多,就意味着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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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ZF干预依然可以不是自发秩序,不授权ZF不干预依然是自发秩序

自发不自发授不授权毛关系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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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7:28:28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9 14:09
既然“人本恶”,又哪来的好人坏人之分呢?
本恶和表现恶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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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8:13:00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7:25
授权ZF干预依然不是自发秩序,不授权ZF不干预依然是自发秩序

自发不自发授不授权毛关系么得
自发与他发,前面就已经区分清楚了。民众授权是自发,朝廷自把自为是他发。

抛弃了教权,颠覆或者架空了王权,总之就是结束了专政制度,斩断了那只胡乱折腾的手,只有这样才可以有国民的自发秩序,即宪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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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18:37:2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9 18:13
自发与他发,前面就已经区分清楚了。民众授权是自发,朝廷自把自为是他发。

抛弃了教权,颠覆或者架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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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授权和自发秩序毛关系么得,区分啥区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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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20:30:22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8:37
民众授权和自发秩序毛关系么得,区分啥区分清楚了
自发秩序里面的ZF,一定不能绕过民众亲自授权同意的“一人一瓢”。<br>
非自发秩序里面的“ZF”,一定不是民众亲自授权同意的,一定是#个自称可以代表民众的东西授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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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 21:14:07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9 18:37
民众授权和自发秩序毛关系么得,区分啥区分清楚了
民众授权是自发,朝廷自把自为是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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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09:07:1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9 21:14
民众授权是自发,朝廷自把自为是他发。
秩序多了,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是ZF已经存在下国民其他行为总和的秩序,不是什么投票授权的秩序

原始人连ZF都没,那行为照样自发

把自发秩序概念偷换成自发授权,也就是你能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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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1:18:34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9 15:17
“无论该不该  ZF都不能干预”,那要ZF来干啥?
所以哈耶克主要是将“ZF不干预的自发秩序”固定在经济领域,那么在非经济领域的其他地方ZF还是有用的

对于想将自发秩序扩大至整个社会的人来讲,要ZF干啥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去问问他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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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2:36:05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9 20:30
自发秩序里面的ZF,一定不能绕过民众亲自授权同意的“一人一瓢”。
非自发秩序里面的“ZF”,一定不是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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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秩序里面就不应有ZF任何行为存在,除非里面的ZF行为能够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持一致。

那么自发秩序里要么ZF不作为,要么自发秩序涉及的一切法律条款、相关的司法裁决及执法行为需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持一致,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无论其是否经过授权都是自发秩序。

反之,ZF有作为但其涉及自发秩序的一切法律条款、相关的司法裁决及执法行为三者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但凡不保持一致,其所经之处均非自发秩序,无论作为行为主体的ZF是否经授权.

至于法律条款、相关的司法裁决及执法行为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持一致这个又将会引出其他譬如伦理符合性---哈耶克反对的多数人的暴政,及那么多法律条款、司法案件和执法行为如何去判断是否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意志吻合之类的问题,我这里就不管了

总之,授权也可以没自发秩序,不授权也可以有自发秩序,不要将授权与否和自发秩序相混淆,“自发秩序里面的ZF,一定不能绕过民众亲自授权同意”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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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4:03:29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10 12:36
自发秩序里面就不应有ZF任何行为存在,除非里面的ZF行为能够和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持一致 ...
国家分为ZF主导型和民众主导型。<br>
自发秩序就是指民众主导下自发形成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秩序。民众自发团结起来,形成“多数人”共识(普世价值),在此基础上,不但主导议会立法和陪审团审判,更要通过“一人一瓢”主导民选ZF成立,所以不管ZF如何更替,始终都在民众主导下,ZF始终都要服从“多数人”意志,或普世价值逻辑,不能违背“多数人”意志,更不能强迫“多数人”服从ZF的意志。<br>
一旦“ZF”可以不服从“多数人”意志,实际上就形成了对“多数人”的驯服和统治,社会和制度性质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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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4:47:38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10 14:03
国家分为ZF主导型和民众主导型。
自发秩序就是指民众主导下自发形成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秩序。民众自发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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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你怎么分,授权不授权和是不是自发秩序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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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层面的事儿对你来说太遥远,另外还有阿罗不可能理论在那,你就别对陌生的事儿瞎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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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7:46:04
既吹哨又踢球,不用教都知道不公正,这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就是自发秩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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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8:56:08
竞争总是朝着竞优的方向,而不是竞劣的方向,这就是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依据,也是自发秩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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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 19:25:5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0 17:46
既吹哨又踢球,不用教都知道不公正,这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就是自发秩序的依据。
看你从谈授权和自发秩序是不是一回事时,转头自我嘟囔不相干的既吹哨又踢球不公正的模样,我不禁想起迈尔斯说过:

经过实验结果表明,一旦人们为错误的信息建立了理论基础,那么就很难再让他们否定这条错误的信息。这种现象被称作信念固着,它证明了信念可以独立存在,并且当支持其的证据被否定时,仍会存在下来。我们越是极力想证明我们的理论是正确的,我们就对挑战自己信念的信息越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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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10:57:35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10 19:25
看你从谈授权和自发秩序是不是一回事时,转头自我嘟囔不相干的既吹哨又踢球不公正的模样,我不禁想起迈尔 ...
所有参赛队都不认同由任何一队吹哨,都一致认同把哨子授权给局外人,这就是自发秩序。

局外人吹哨并非完全正确,而只是符合公正原则而已,不偏不倚而已,value free而已。这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在你内心还有多少残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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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11:19:43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4-12-29 12:03
&amp;lt;br&amp;gt;&amp;lt;br&amp;gt;
自发秩序即是俗称的天道,通过天赋#权人人平等的上帝信仰成为一视同仁的公民,即一般人, ...
天道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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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18:57:58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10 14:47
随便你怎么分,授权不授权和是不是自发秩序两码事。立法层面的事儿对你来说太遥远,另外还有阿罗不可能理 ...
你把那个啥阿罗不可能理论用在这里,就是瞎扯淡。<br>
一般人的正常偏好,都在社会的容忍范围内,特权人才的个人“偏好”却是做人上人,他凌驾在你头上耀武扬威的,你会接受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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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2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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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22:15:27
jesusman 发表于 2025-1-10 19:25
看你从谈授权和自发秩序是不是一回事时,转头自我嘟囔不相干的既吹哨又踢球不公正的模样,我不禁想起迈尔 ...
这个俗语叫顽固。不讲逻辑,只问立场。
人是怎样建立错误的理论基础的?
被洗脑,活在围城内,限制思想自由,禁止说话自由。
这肯定是美帝对人民的政策。
人是怎样发现和觉醒的?
可以聆听和接触不同甚至与自己相反的思想。
跟实际去比较。
社会主义红红火火,资本主义只剩的得一个美帝,人民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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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22:18:47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11 18:57
你把那个啥阿罗不可能理论用在这里,就是瞎扯淡。
一般人的正常偏好,都在社会的容忍范围内,特权人才的个 ...
由于你的名字“五年之期”引起众怒,全社会要求关于你的名字立法,不立法则会引发100%人反对

现有且仅有三种立法选择:1凡一切叫“五年之期”的人均有罪 2.凡互联网上网名叫“五年之期”的人均有罪 3凡在经管之家论坛上叫“五年之期”的人均有罪。其余方案均100%反对

3种方案每种全社会反对率66.66%,支持率33.33%,你来告诉我下该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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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 23:10:20
五年之期 发表于 2025-1-11 18:57
你把那个啥阿罗不可能理论用在这里,就是瞎扯淡。
一般人的正常偏好,都在社会的容忍范围内,特权人才的个 ...
2024米国大选,川7500万票,哈7100万票,有近1亿选民未投票

暂不论选举人团制的BUG,如在这未投票的1亿选民中调查是否“两者均反对”,只要获得其中52%以上的同意,川上台那必然就是”不服从“多数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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