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
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的权力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从股东会到董事会在逐渐演变。现在,还处在董事会中心主义阶段。然而随着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出现和不断壮大,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在公司中拥有的权利也日益膨胀,公司的权力中心已有逐渐向经理中心主义发展的趋势。职业经理人已不是传统公司理论上董事会的附属,唯董事会之命是从。
在公司实务中,职业经理人频繁“跳槽”以及职业经理人违反经理的相关义务,利用其日益膨胀的经理权,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利益的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职业经理人阶层在我国产生的时间很短,职业经理人市场尚且不成熟,且没有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和职业规则;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我国职业经理人相关立法的缺失,现存的一部分法律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利义务界定模糊,激励与监督机制没有发挥效用等突出问题。因此,明确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科学合理地配置职业经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监督机制必将成为今后公司理论研究领域的新课题。本文除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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