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kudou007 会员提出的一个博弈问题,这可以用信息经济学的激励相容机制来解决的。
该博弈问题如下:
和B公司谈合作项目,并且他们都表示自己怀有万分的诚意。
这时候A发话了,说:“万一贵公司有欺骗我们公司的行为,你们的资产将全部归到我们名下."
B想,既然我是绝对诚意的,答应他这个条件又何妨?
问:如果他答应了A的条件,那么B蠢在哪里?(或者这个机制有什么问题)
PS:这是对防合谋机制中处罚力度推想到极端的情形,我狠疑惑为什么防合谋中的罚款不可能无限大,因为前提就是大家都是诚信合作,既然诚信,那也就不担心合谋的存在,如果我们把罚款设定为无限大,那也彻底断了合谋人的决心了啊!?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博弈论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56357&page=1&from^^uid=1170440
其实这就是中国企业IPO圈钱的困境和发审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
IPO不需要审批,只需要楼主的诚信承诺兑现机制:
在招股说明书上,发起人承诺:如果上市之后,业绩兑现不了,按照其EPS差额的百分比,将其所持有股票数量的百分比无偿转让给非发起人即可。如果业绩超标,则大家原来持股数量不变。
比如:某个新股发行时,承诺上市一年后的业绩是EPS为1元/股,如果一年后经过审计的业绩是0.6元/股,也就是40%没有兑现;如果总股本中1--5个发起人的总股本是1亿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则一年后交易所通过证券登记公司自动将发起人的股份数量从1亿股降低到6000万股,这减少的4000万股全部按照比例无偿转让给非发起人,即原来的普通股民手中的股票增加了200%。
到第二年,控股股东必须再度承诺其业绩预测,同样地,达标后,可以将超过标准的业绩全部分配给予控股股东;没有达标的业绩也同理自动将控股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普通股民。
这样就不需要任何发审委,也根本不存在“哭的女人有奶吃”的IPO怪事了!!!
让发审委下岗吧!
中国越来越高的新股市盈率,越来越多的预计业绩成为空头支票,越来越频繁的IPO猫腻,这么多精英为什么就不自动引咎下课呢???
还是让这些人激励相容吧!!!靠外在的强制力量解决不了资本市场问题,只会让腐败渗入到“机体”的“骨髓和灵魂”之中!!!!!!!
补充内容 (2013-1-11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