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62
因此,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进一步考虑持有意图,如企业拟长期持有该投资,一般不确认所得税影响。同理,对于合并商誉的减值准备,只有未来处置子公司时才可能转回,因此如果没有处置子公司的计划或意图,则不应确认商誉减值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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