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4)》(学习笔记)-79
2.内控评价范围披露不规范
21 号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事项和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还需要定量说明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金额占合并报表中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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