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研究
专车服务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共享经济”模式,它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为满足合规营运的要求,专车服务设置了包含租赁、雇佣和居间等合同在内的法律关系,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比较显著的是,法院在处理专车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会表现出“不确定性”。这也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专车服务发展以及专车服务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本文第二部分从具体的案例梳理和分析入手,提出我国法院对专车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存在两个问题: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和责任形态的“不确定性”。
本文第三部分从专车服务法律关系构造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制度入手,分析法院司法裁判存在“不确定性”问题的原因。并在本部分指出,法律关系性质的纷争只是表层原因,我国机动车交通责任承担制度无法适应机动车使用新形态才是深层原因。
本文第四部分是在前面问题分析的基础对专车服务交通事故责任进行优化的设想。笔者从比较法考察入手,明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理论基础,将专车服务平台、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囊括在复数结构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并明确其应承担连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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