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去留备受关注 平板电脑市场或受“震动”
新华社信息上海3月1日电(记者龚雯)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关于“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由于该案关乎苹果能否继续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iPad、涉案索赔、罚款数额以及后续iPad3上市进程等,甚至还有可能引发国内平板电脑市场格局“震动”,因此备受各界关注。
苹果iPad终审拉开帷幕
据广东法院网开庭公告显示,案号为“(2012)粤高法民三终字第8号”的案件定于2月29日开庭,当事人为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苹果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
苹果和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纠纷由来已久。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苹果诉讼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苹果请求法院判令“IPAD”商标归其所有的诉讼。之后苹果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这就意味着,广东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苹果就该案将不得再提出上诉。
部分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过程比较漫长,耗费半年或一两年都很常见,但是该案的结果并非简单、独立的,其后续影响更值得关注。
首先,这将影响上海浦东法院对深圳唯冠要求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售iPad申请诉讼的判决。因为上海浦东法院在2月23日表示中止诉讼时所列的理由为:“美国苹果公司等与深圳唯冠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
“另一方面,广东高院和上海浦东法院对这两起案件的最终判决,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执法部门对iPad是否展开调查或禁售等决定。”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说。
苹果败诉或将承受巨额罚金
假设苹果扭转局势获得胜诉,苹果在中国将不会面临各地工商的禁售、罚款问题,继续在中国市场销售其平板电脑iPad。“反之,假设广东高院维持深圳中院的一审原判,即苹果败诉,苹果将可能面临来自深圳唯冠的民事索赔。另外,苹果将对其产品进行更名,包括已销售的iPad2和即将上市的iPad3。此外,苹果过去两年内在中国销售的iPad和iPad2都将面临工商行政罚款的风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
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来自易观国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平板电脑销量约为660万台,其中苹果所占的市场份额达到72.54%,相当于苹果2011年在中国销售了480万台iPad,若按照iPad2 16G目前零售价3688元初步估算,苹果2011年在中国销售iPad收入过百亿。
虽然由此计算并非完全准确,且法律专家明确指出,该案中苹果的销售额不能完全等于非法所得,因为苹果iPad的热销并非仅仅通过这一商标实现,苹果长期以来对产品的创新以及品牌价值、宣传推广等综合因素功不可没。但是假设苹果真的被罚款,即便是不超过其非法经营额的1倍,也是一笔天文数字。
iPad去留间“搅动”多方利益
对于苹果而言,如果败诉,除了需要支付一笔钱以外,最坏的打算莫过于需要快速调整市场战略,更换商标销售。但从市场格局来看,由于苹果在国内平板电脑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其变动无疑将对渠道经销商、软件开发商以及联想、三星等竞争对手产生重大影响。
“苹果官方不引入iPad不代表iPad不在中国大陆销售,好比亚马逊kindle从未引入中国大陆市场,但是每月依然有超过5万台的销量”,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易说,如果苹果摆高姿态退出中国,水货市场肯定会水涨船高。
与此同时,对于竞争对手也是一个利好。统计显示,2011年e人e本、联想、三星在平板电脑市场中分别占据5.03%、4.71%和4.63%的市场份额。市场预计三星或许能够拿走苹果官方“放弃”的一半市场。
不过,也并非谁都能抓住这个机会。一位接近市场的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苹果产品的价位相对比较高,加上苹果实际的决策权在美国本部,历来不按常理出牌,也难以预料会有什么新政。“靴子”一天不落地,商家都不敢放量进货。
另外,苹果的软件开发商也恐受“牵连”。用户规模越大,基数越高,软件开发商也能从苹果处获得更多的分成。如果iPad离开中国市场,预计短期销量将会下滑,从而也会对开发商的收益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