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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
求救:谁是中国历史上“管理”的鼻祖?管仲、孔子、孟子、老子、韩非子、商鞅、李斯、吕不韦?其他人?<a href="mailto:wsk3708@163.com" target="_blank" >wsk3708@163.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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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6 13:23:00

个人推荐韩非子:法家——管理、治理也。

韩非子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由柳洪平创建。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指一本书,也就是韩非的作品《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 ž 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ž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 ž 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 ž 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 ž 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 ž 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 ž 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ž 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

“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

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

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

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

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

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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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6 13:24:00
土庙山客(发自新加坡)  摘自光明观察周刊

  韩非子,战国人士,生卒年月大致为(公元前280-公元前233年),关于其生平,只有依靠《史记》了:“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李斯自以为不如。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音DU,蛀蚀器物的虫子)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文以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森》、《说难》十余万言。

  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由史记可知,韩非子因为口吃,因此才写书。可是,又不能让人理解。

  于李斯同窗,李斯艺不如韩非子,但又死于李之手。(见《史记》:“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其性格有点太倔强。但遭遇太残。

  《汉书》载:“《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称:“《韩子》二十卷。”现在留传于世的《韩非子》于记载中相同,但有人怀疑先存版本是否都出自韩非之手?

  关于韩非子的思想渊源极其学术价值,有兴趣者可参阅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等名著。

  韩非子的文章逻辑性极强,自圆其说。讲述了许多治国的道理。如:“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今皆亡国者,其群宦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山人译:“没有永远的强国、弱国之分。一切坚决依法办事,国家就强盛;不坚持依法治理,国家就会衰亡……看一下今天所有衰亡了的国家,都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大小官员都在忙于应付乱而不是致力于治理乱。这时国家已经很衰弱了,又不加强法制而在那里钻空子谋私利,就相当于背着干柴火去救火一样,国家只会更加衰弱下去!”」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盛,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俸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雠(音‘仇’)法则可也。”
  「山人译:“对于现在来说,只有能够去除歪门邪道,一切以国家的法律为上,就可以实现安居乐业、国泰平安;各级宦官能够去除自己的规定、而实行国家的法律规章,国家就会强盛而敌人就会衰弱……。现在若是以个人的名声来升迁官职、来发掘人才,那么,各级官吏就会不注重上级而在底下结党营私;若是按照朋党关系来举荐人才,则民众就会热衷于互相拉拢、交往而没有人去依法办事。因此,官不称职,国就会乱。那种根据所谓的好名声来赏、根据不好的名声来罚,则使得那些追名之徒,就会放弃国家的法律规章而自行一套、以结党而互相勾结。……”太长,山人也没有时间翻译了。好在也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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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6 14:07:00

孔子可以勉而为之“管理”的鼻祖。

“管理”本来就是研究人际关系与处理人与事的一门学问,所以管理者首先应该是一个拥有哲学思想。

在这方面,孔子应该是最早研究者,如,“不学礼,无以立”。“己所不欲,匆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些,应该算是对做人做事及处理人际关系比较精辟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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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6 14:22:00

其实 那个时代不妨说是中国的思想萌芽。

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贡献,不用去死抠某个人的思想。

兼容并包,全面地看。

他们都在管理的某个方面给后人很多启示的。

所以……怀念那个火花灿烂的岁月。

尊敬所有伟大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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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30 22:34:00
我推荐李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作为秦国的丞相,协助皇帝统一的度量衡,还有货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管理政治经济军事民族等等相关宏观管理事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他管理的范围最广,人口最多,事务最繁杂,管理的层次属于上层建筑的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作为中国历史上管理的鼻祖,毫无疑问是非常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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