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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宏观经济学
2007-12-8 10:01:00

央行发行的货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存于央行帐户上的货币,这种货币没有实物形态,一种就是钞票了,事实上,前者的数量远大于后者,特别是在电子支付手段发达的地区更是如此。向央行缴纳准备金,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央行电脑系统里几个数字的变化罢了,用不着耗费大量人力搬运钞票的

银行怕挤兑,不是怕没有钞票供存款人提取,存款人挤兑也不一定要钞票,他也可以把存款转到其他银行。商业银行的惧怕挤兑,是在贷款流动性不高(部分贷款甚至完全不能收回)的情况下,存款人前来取款或者转账,银行无资金可用,这种资金不仅仅是钞票,还包括在央行帐户上的无形的超额准备金。假设银行没有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仅仅是库存钞票不够,很简单,让央行所属的印钞厂连夜开工就是了,但这不会造成通胀,从信用创造的角度说,储户提取现钞,减少了货币供应,对银根有紧缩作用,只会降低经济体系的购买力,降低通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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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8 12:11:00
当前最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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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9 13:42:00

好象在没有理解楼主的意思啊。楼主是不是问题系统开始没有货币,后来有了货币,那么货币是怎么发下来的?

我看多数人谈到存贷款问题,这好象是答非所问,因为贷款是要还的,其所有权不是借贷人的。那么人们所拥有的钱是如何不断增多的?国家是如何将这些不断增多的钱发给百姓和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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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17:3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2-9 13:42:00的发言:

好象在没有理解楼主的意思啊。楼主是不是问题系统开始没有货币,后来有了货币,那么货币是怎么发下来的?

我看多数人谈到存贷款问题,这好象是答非所问,因为贷款是要还的,其所有权不是借贷人的。那么人们所拥有的钱是如何不断增多的?国家是如何将这些不断增多的钱发给百姓和企业的?

现代货币体系,本质上就是一种信贷体系。

央行发行的货币,就是央行对货币持有人的负债凭证。或者说,央行对谁负债,央行就把货币“发”给了谁。

(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扩张了信用关系,也就扩张了货币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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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21:53:00
以下是引用hunter_tong在2007-12-8 10:01:00的发言:

央行发行的货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存于央行帐户上的货币,这种货币没有实物形态,一种就是钞票了,事实上,前者的数量远大于后者,特别是在电子支付手段发达的地区更是如此。向央行缴纳准备金,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央行电脑系统里几个数字的变化罢了,用不着耗费大量人力搬运钞票的

银行怕挤兑,不是怕没有钞票供存款人提取,存款人挤兑也不一定要钞票,他也可以把存款转到其他银行。商业银行的惧怕挤兑,是在贷款流动性不高(部分贷款甚至完全不能收回)的情况下,存款人前来取款或者转账,银行无资金可用,这种资金不仅仅是钞票,还包括在央行帐户上的无形的超额准备金。假设银行没有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仅仅是库存钞票不够,很简单,让央行所属的印钞厂连夜开工就是了,但这不会造成通胀,从信用创造的角度说,储户提取现钞,减少了货币供应,对银根有紧缩作用,只会降低经济体系的购买力,降低通胀压力。

把存款转到其他银行与提取现钞的效果是一样的,转走多少金额在进行银行间结算时央行就在该行在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账户上扣减。商业银行怎么会不惧怕挤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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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21:58:00
央行的发行库现钞多得很,并不要连夜开工,但这些钱并不是你这家被挤兑的商业银行的。你存款准备金账户上没钱了,央行的现钞还能让你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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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4 20:34:00

大多数人都跑题了,被33楼的院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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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4 20:38:00
楼主也不是等闲之辈,发帖之时已经猜到会有很多人提出准备金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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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4 20:38:00
楼主也不是等闲之辈,发帖之时已经猜到会有很多人提出准备金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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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6 01:18:00

好多牛人啊   

央行发行货币的渠道有很多啊

象再贴现业务,外汇回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尤其是国债发行后的再贴现都是大头.

货币发行是需要准备金的,超出的一部分可以视为铸币税,面向所有公民无偿征收的,也是通涨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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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6 18:13:00
要厚积勃发知道吗。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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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9 18:54:00

个人认为国家印钱是一种变向的向劳动人民收取税,也就是政府印钱自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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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2 13:28:00

渠道很多。不止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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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8 17:39:00

作为负债的基础货币是与央行的各项资产业务相对应的,而且基础货币的创造也是由央行各种资产业务推动的。中央银行资产总额增减,基础货币的总额必然随之增减。如果央行的资产中,有的增加,有的减少,则基础货币是否增减,就取决于各项资产增减变动的相互作用。途径有三种:

1.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债权规模与基础货币量(票据再贴现和放款)

 

2.对财政的债权规模与基础货币量(向财政贷款和购买财政债券)

 

3.外汇、黄金占款规模与基础货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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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8 23:28:00

货币无偿发放的理论分析

曹国奇(ccggqq9@sina.com

 

提要:我们知道我们手中持有的货币都是央行印制发行的,那么作为发行银行的央行是如何将这些货币发给我们的呢?是有偿发放还是无偿发放?对此多数人认为是有偿发放——即通过商行借贷形式发放给我们的,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商行的存在是以社会有大量的货币为基础的,它的存款本来就是在于公众已经有货币,它怎么可能反而成为公众货币的发行者?二是借贷行为必须服从有借有还这个基本原则,即“还-借=0”,这怎么可能保证我们手中有的货币既无外债也无内债,且不断增加呢?再一种观点认为是央行通过购买我们的商品来发放货币,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央行印制货币的成本是很低的,如果是这样发放货币,那么央行岂不是在掠夺我们的财富?本文基于个人建立的财富价值论,我们认为货币是无偿发放的,并讨论有关的基础原理。

关键词:货币 有偿发放 无偿发放货币乘数

 

本想货币(纸币)发行的无偿性是不证自明的,但是很意外,这个观点居然遭到强烈反对,多数人都以现有金融(货币)理论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其中的货币乘数原理为依据,认为货币是靠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发行的。其实我国已有金融(货币)理论只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财会理论,每个行业都有这样的理论,它并不是凌驾于一切行业之上的真正的货币理论。真正的货币理论一定是与基础经济学混为一体的,虽然讨论银行运作的理论与此密切相关,但不能算作真正的货币理论。本来“发行”与“发放”在这里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发行”被描述银行运作的理论非法占用了,用来表述的银行货币借贷的行为,所以本文尽量使用“发放”一词,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争论。为了进步消除不必要的争论,这里特指出央行的三大基本职能是什么(个人理解):一是印制发行货币——发行的银行;二是执行政府货币政策——政策性银行;三是调控商业货币行为——银行的银行。本文讨论的货币发行仅仅是指央行的“发行的银行”这个职能,与“银行的银行”职能没有关系,但是由于大多数人都用“银行的银行”这个职能反对我提出的无偿发放货币的观点,所以也顺便分析其中的一个重要原理——货币乘数的内在机制,以恒等式“还款乘数=贷款乘数”指出该原理只是为商业银行自己创造了乘数的货币,使商业银行按乘数法则掠夺社会财富。我们现在的金融危机不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货币乘数”这个惊世理论的发明和运用。

 

一、生产的目的是什么?货币乘数的实质透支贷款吗?

 

(一)生产是为了什么?这是一个学生在网上提出的问题,它虽然简单,但是在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中没有明确答案。它的正确答案是:生产是为了消费,而非是为了利润和剩余价值。显然,这是站在合作角度(群体角度)看才有的答案,而站在资本家角度(个体角度)的答案则是利润或剩余价值,站在工人角度的答案则是工资。那么,社会(国家)作为一个超级合作群体,她是怎样向她的儿女们发放消费凭据——货币的呢?毫无疑问,我们经济系统的货币量总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我们每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币也总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人们放弃实际财富而持有这些财富凭据,不在于别的,只在于方便。那么人们是怎样获得这些财富凭据?显然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是通过自己的劳务和商品换得这些货币的,这意味这货币是有偿发放的。但是这在源头上说不过去,因为在源头上央行印制货币的代价很低,如果它按照购买方式发放货币,那就意味着掠夺。正常情况下政府是不会拿这种信誉开玩笑的,也没有必要开这种玩笑。作为理论分析,一旦货币是有偿发放的,那么政府(央行)就能在发放货币时大发其财,于是会趋于多发货币;相反,当货币是无偿发放时,政府(央行)在发放货币时无利可图,于是会趋于中立,既不多发,也不少发。

 

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总是要说货币是通过商行有偿发放(发行)的,并拿出赫赫有名的货币乘数这一重要原理,我不理解大家为什么总是认为无偿发放货币会导致政府(央行)多发货币。显然,在商行这个途径是不可能给我们发放货币的,因为商行借贷行为必须服从借贷基本原——“还款-借款-商行成本-商行利润=0”这个等式,不管商行与央行的关系是什么,在这个环节不可能增加一般公众的货币量(以后称为原始货币)。这里唯有死账可以增加社会的原始货币量,因为商行是收不回死账的,于是相应货币沉淀下来变成社会的原始货币。毫无疑问,死账虽然是无偿发放货币的一种途径,但是这是意外无偿发放,是计划外的,不是计划内的。按个人的理解,货币乘数能增加流通货币量,但是不能增加原始货币量(下面的分析将指出货币乘数减少了原始货币量)。

 

(二)货币乘数等于透支贷款吗?看来我们有必要检查货币乘数原理。为了从新的角度检查这个原理,这里创造两个例子,通过对两个例子的并列分析我们能看清货币乘数的实质是什么,不是什么。

 

1):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没有买商品,又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有1万存款,这样商行可以再贷出1万。A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2):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买了B的商品,B再将这1万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多1万存款,这样可以再贷1万给C,……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上面两个例子的区别是,(1)中的贷款没有兑换商品,而是贷出后直接存在商行;(2)中的贷款买了商品,由卖商品的人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显然,在商行的存款和贷款额度上两个例子都一样的,似乎都符合货币乘数的基本原则,那么是不是两个例子中都有货币乘数呢?显然,在(1)中后来的9万元存款是虚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是商行,不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是用商行的钱存在商行了;在(2)中后来的9万存款是实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不是商行,而是BCD……,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这就是说(1)的10万存款只有1万是原始货币存款,另9万存款是虚的,不能构成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2)的10万存款中都是原始货币存款,虚存款为0

 

那么,这两个例子中哪个能算作是货币乘数?据个人掌握的知识,(1)能算作是货币乘数,(2)不算。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看(1)中的问题了,既然(1)中没有发生货币兑换商品的行为,即货币没有出银行的大门,那么它是如何增加流通货币量的?相比之下(2)中发生了货币兑换商品行为,增加了流通货币量,但是这又能算作是货币乘数吗?

 

也许(1)中过于抽象,掩埋了“贷出额存入额”的基本原则,所以再将(1)实际化一点,假设是A从甲商行贷款再存入乙商行,B在乙商行贷款存入丙商行,……最终各商行总存入10万,总贷出10万。现在ABC……突然全部取出按乘数增加的存款买商品(也可理解为提取自己的贷款买商品),自然共取出存款9万,于是流通货币量突然增加9万。可见,按乘数原理的确能增加流通货币量,但是:一、此时流通货币量增加取决于“突然取款”,而乘数只是限定“突然取款”的最大额度;二这个途径不能增加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量,因为这9万是借的,等它流通一圈后它是要回它的主人——商行那儿去的。

 

自然,由于一般公众没有银行的特有信用,不能因为向银行借的是支票,也开张支票还给银行,所以还贷的货币必须是实的,必须是现钞,于是还贷后商行的本金也不再是0,而是9万。这就是说商行按乘数贷出多少它的尽收益就是多少,利润率=∞(因为印制支票的成本比印制现钞的成本还要低),这是活生生的掠夺

 

同样,多数人不能接受这种掠夺,因为他们发现一般公众向银行借的支票同原始货币有完全一样的购买能力,没有发现谁因此受害。这种掠夺从分配理论上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在分配理论下,所有商品交换行为的实质是分配财富的行为,那么在社会总财富一定的情况下,银行分得财富突然多出9万时,则必定是一般公众分得财富少掉9万。这在价格表现为劳务和商品的价格偏低——即商品兑货币的能力降低,只是由于劳务和商品的数量量巨大,价格的这种降低被摊薄,我们很难察觉到。我知道,由于分配理论在经典理论中缺失了,多数人一时不能接受这种描述,所以下面按经典理论模式颇析这种掠夺的过程。

 

我们不妨直接追查贷款者还贷的钱是从那儿来的。显然,如果贷款的货币兑换了商品再归还银行,这不是货币乘数,而是银行贷出的货币流通了一次。如果贷出的货币在银行内部打滚,没有兑换商品,那么一般公众就只有用原始货币来归还这9万贷款了(不是退贷),没有别的选择。由此不难看出,还清贷款后银行突然增加的9万是以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减少9万为代价的。有人批评这种分析有违常理,因为贷款者可以用其存在银行的贷款来还贷,而非再去借其他公众的钱来还贷。这种批判没有看到用存在银行的贷款来还贷的实质就是退贷,退贷便以为着乘数的基础消失。所以,这里的分析并没有违反经典给定“借了存,存了借……”这个模型,如果还贷上有违常理,那么一定是模型本身有违常理。

 

可见,货币乘数只是给银行自己创造了货币,没有给一般公众创造货币,而且还必须以一般公众系统的原始货币作同等的消失为代价。这与透支贷款没有本质区别,是对一般公众财富的掠夺。

 

显然,如果不是疯子,没有人会干“借了存,存了借……”这种事情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怀疑“借了存,存了借……”是精心设计的,在于掩盖货币乘数背后的掠夺性。透支贷款是:如果商行吸收的原始货币存款为1万(假设本金为0),那么由于信用保证,商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不支付现钞,而是支付现钞凭据——支票、电子货币等第二货币(一网络学者在其双种货币一文中称现钞是第一货币,支票、电子卡等是第二货币),这样在“一般公众通常不会取出其全部存款,贷款者通常不将贷款全部兑现成现钞”的条件下,那么商行就可以贷出1万以上的第二货币。这里仍假设透支贷出9万,显然在“一般公众通常不会取出其全部存款,贷款者通常不将贷款全部兑现成现钞”这个条件下,这9万第二货币与现钞有完全同等的兑现能力,贷款者和其他公众不会对这9万第二货币有任何不信任。于是货币同样被创造了,货币同样乘数了。但是这个货币在本质上是商行为自己创造的,因为贷款者还贷后商行自己的本金就是9万,而非0

 

实际中的透支贷款并非一定是这么明目张胆,有其难以克服的客观依据——即流量依据,主要是贷款者往往不会立即将其贷款全部用完,而是放在银行。自然在银行的存款账目上就表现为存款增加,于是银行可以再增加贷款量。实际的银行业务是流量问题,是存款流量、取款流量、贷款流量、还款流量四者间的平衡问题。我们很难保证流量间平衡像存量间平衡那么精确,它总是有很明显的误差。

 

(三)货币乘数的危害。但是这种误差不代表银行不有意透支贷款,必竟透支贷款的收益太丰厚。很明显,当我们经济学以“借了存,存了借……”这种违背常理的模型来设计货币乘数时,很难说这不是理论与银行的合谋。

 

透支贷款或者货币乘数的实质就是: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收回的是彩色现钞。它给我们经济活动带来的坏处是:一是加速加剧经济波动程度。这主要在于乘数贷款后流通货币量会增加,出现通货膨胀。但是这些贷款是要还给银行的(假设5年后还贷),这时流通货币量就会减少,出现通货紧缩。由于贷款和还贷是流量的,这样要保证还贷时不出现通货紧缩,就得同时增加乘数贷款来冲销。个人没有研究这个流量平衡问题,从粗略的逻辑推演上看,这种冲销将会产生正反馈,导致流通货币量无限增加。自然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我们只有接受通胀——紧缩——通胀这种周期性金融动荡。二是加速加剧贫富差距。当银行通过乘数不断为自己创造货币时,这杯美酒就不会只是银行独饮,而是一大帮有权有势者共享。共享的方式可能无法统计,但是加速加剧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则是必然的结果。乘数贷款在国际上是富国掠夺穷国的一个重要的有力工具,很明显对冲基金就是专门为有钱人制定的第二货币乘数原理,它的实质就在于第一乘数不能满足掠夺的欲望,所以再添加第二乘数。美国次贷危机也是在于这一点。当初由于信贷规则的限制,乘数小了,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便推销次贷,让没有钱没有还贷能力的人的也贷款,于是乘数大大扩张。所以我们不要以为美国银行现在真的亏了,它是很难亏的,因为他们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比如乘数是100,那么银行只需投入1元就能收回100元。这样如果次贷危机中即使有98%的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还有100%的利润。实际中,银行连同我们的经济学家大叫亏了,要倒闭了,我们很难排除这不是他们的合谋和无病呻吟。他们这么叫喊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威胁政府,迫使政府掏钱补贴他们。

 

国内的强势者利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势者,国际上的强国则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国,而我们的理论界则为货币乘数顶礼膜拜。美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是掠夺者,我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为了那般?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神经病人是医生,医生是神经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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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8 23:36:00

上文后半部分被查出有敏感问题,但是我在其它网都能发表,在这个论坛不能发表,所以请读者去http://www.xslx.com/htm/jjlc/csjr/2008-03-27-22615.htm查看原文。

也请斑竹帮我找出敏感问题在何处,我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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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0:05:00

  我对这个问题与楼主一样关心。看了曹国奇的文章,很感震惊,感到以前确实被主流经济学的货币乘数理论所愚弄了。

  再看看前面的发言,我发现只有楼主、ccggqq两个人对于发行货币的掠夺性是非常清醒的。而那个所谓版主sungmoo先生则纯粹只是把愚弄人们的那些正统经济学理论材料再次拿到台面上来愚弄人们。

  我不得不赞赏这个论坛还是很不错的,它毕竟给我们认识真理提供了一种途径。

  但是我也发现曹国奇的文章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便把货币乘数问题彻底说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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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0:28:00

  本人最近研究虚拟货币,看了曹国奇先生的文章很受启发。实际上,人大经济论坛作为一个网络虚拟经济社区,其交易媒介论坛币在最初就是无偿免费发放的,每个注册用户好象是首先取得100单位金钱吧。这个过程类似于人民币最初的发行过程。

  但是问题在于,人大经济论坛币除了这种注册发放之外,还有五种方式可以获得,这都在论坛帮助里面写得很清楚了。如果严格按照规则执行,那么必须是对于论坛的知识信息总量或推广有相当贡献的人才能获得最初注册论坛币之外的论坛币。这本质上的确关乎分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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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7:35: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8-3-29 0:05:00的发言:再看看前面的发言,我发现只有楼主、ccggqq两个人对于发行货币的掠夺性是非常清醒的。而那个所谓版主sungmoo先生则纯粹只是把愚弄人们的那些正统经济学理论材料再次拿到台面上来愚弄人们。

这位witswang与其大谈货币发行的掠夺性,不如直接谈经济体中政府存在的必要性。或者去谈,一国法律该如何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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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7:51: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8-3-29 0:28:00的发言:本人最近研究虚拟货币,看了曹国奇先生的文章很受启发。实际上,人大经济论坛作为一个网络虚拟经济社区,其交易媒介论坛币在最初就是无偿免费发放的,每个注册用户好象是首先取得100单位金钱吧。这个过程类似于人民币最初的发行过程

“无偿免费发放”这种说法能出自“不受经济学愚弄”的witswang口中,可见witswang真地没有“受到经济学愚弄”(——换种说法,witswang似乎还不懂经济学的起码道理)。

(1)莫非,在witswang看来,论坛“无偿免费发放论坛币”是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行为?论坛几乎没有一丝其他动机?

大家让论坛,增加点击率,本身就是对论坛的宣传、广告。还要讨论一下“无偿发放论坛币”的作用?不妨问一下总总版主。

好一个“受经济学愚弄”!的确,不懂经济学,就的确不会“被经济学愚弄”了。

看来,那些物理学家就是“被物理学愚弄”的人,化学家就是被化学愚弄的……

好一个“愚弄”的逻辑!

(2)将“每个注册用户好象是首先取得100单位金钱”,与“人民币最初发行”,类似在一起,倒颇有新意,彰显witswang“未被经济学愚弄”。论坛发行论坛币,这种行为似乎一点点“发行准备”都没有——如果人们拿着论坛币(在论坛)什么也干不了,人们找谁“算账”(结账)呢?这时“论坛币”和“论坛积分”有何种区别?

(3)在别的贴子已经济说过了,“货币乘数原理”(连同准备金机制),不过是为货币量设定了一个上限,这一上限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商业银行系统的货币创造行为具体进行到哪种程度。哪本经济学说,实际货币乘数等于这个上限?

看来,“不被经济学愚弄”,也是“颇有好处”的:至少为自己看不懂书(不看书),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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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7:58:00

给witswang一个思路(是否采用,全凭自愿,不必强求)。

不妨设计一张论坛(央行)的资产负债表,看看资产与负债,各是什么。

(当然,若看不懂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就不必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没有必要向那些连“1+1”代表什么都不明白的人解释“哥德巴赫猜想”——这一点witswang当然应该明白。不过,如果witswang能明白这一点,witswang可能已“被数学愚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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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09:09: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8-3-29 0:28:00的发言:但是问题在于,人大经济论坛币除了这种注册发放之外,还有五种方式可以获得,这都在论坛帮助里面写得很清楚了。如果严格按照规则执行,那么必须是对于论坛的知识信息总量或推广有相当贡献的人才能获得最初注册论坛币之外的论坛币。这本质上的确关乎分配理论。

问题在于,正是上面这些(包括最初“免费发放”)决定了,论坛币(机制)不同于一国的货币(机制)。

当今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一国的货币当局可以直接把货币“免费发给”公众?——这里的“公众”也包括财政当局。

你可以把钱免费赠给别人,财政当局可以把钱免费赠给别人(对应了转移支付),但唯独货币当局不可以这么做。

如果一国的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实为一个部门,或者该国不知道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应当建立某种制衡(相互独立)关系,该国倒有点像“论坛”——当然这里在假设论坛不懂得区分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

正是两个当局(各自的机制)没有区分开来,“分配”问题才真正是个问题。

按照witswang所言,“正统经济学理论材料”所“愚弄”大家的,便是:“正统经济学理论材料”倡导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的功能应该是分开的,应该是相对独立的——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说,“正统经济学理论材料”要求货币当局不能“直接向公众发放货币”,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的行为完全限于一国法律。

而witswang所倡导的,便是不必(或者不该)区分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简单地说,货币当局至少“在最初”可以无偿发放货币(这正如论坛最初发放论坛币);若区分两者,强调两者功能的独立性,便是“愚弄人们”。

究竟什么才是“愚弄”呢?有财政权力的部门同时掌握了货币发行权力,结局会怎样呢?——包括一个论坛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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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0:06: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再一种观点认为是央行通过购买我们的商品来发放货币,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央行印制货币的成本是很低的,如果是这样发放货币,那么央行岂不是在掠夺我们的财富?

这种判断是典型地假设了:财政当局与货币当局是一个部门。由此推出“央行/财政部掠夺财富”也就不足为奇。

不妨看看各国法律:哪个国家允许央行“通过购买公众的商品来发放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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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0:1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作为发行银行的央行是如何将这些货币发给我们的呢?是有偿发放还是无偿发放?对此多数人认为是有偿发放——通过商行借贷形式发放给我们的

到目前为止,似乎ccggqq还没有弄清楚央行投放的是“基础货币”,央行本身并不像商业银行那样“创造(派生)货币”。

ccggqq这里把商业银行与央行混在一起谈“央行发行货币”(请注意楼主谈的是什么),是想谈央行基础货币投放,还是谈商业银行货币创造?

以前已经和你说过了,你拿着国债、美元、黄金找央行换成本币,央行就直接对你投放了“基础货币”。ccggqq判断中的“有偿发放”与“即”,到底想表达什么逻辑?

你如果高兴把这笔本币存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就可以基于此创造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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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0:49: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透支贷款或者货币乘数的实质就是: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收回的是彩色现钞。它给我们经济活动带来的坏处是:一是加速加剧经济波动程度。这主要在于乘数贷款后流通货币量会增加,出现通货膨胀。但是这些贷款是要还给银行的(假设5年后还贷),这时流通货币量就会减少,出现通货紧缩。由于贷款和还贷是流量的,这样要保证还贷时不出现通货紧缩,就得同时增加乘数贷款来冲销。个人没有研究这个流量平衡问题,从粗略的逻辑推演上看,这种冲销将会产生正反馈,导致流通货币量无限增加。自然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我们只有接受通胀——紧缩——通胀这种周期性金融动荡。二是加速加剧贫富差距。当银行通过乘数不断为自己创造货币时,这杯美酒就不会只是银行独饮,而是一大帮有权有势者共享。共享的方式可能无法统计,但是加速加剧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则是必然的结果。
乘数贷款在国际上是富国掠夺穷国的一个重要的有力工具,很明显对冲基金就是专门为有钱人制定的第二货币乘数原理,它的实质就在于第一乘数不能满足掠夺的欲望,所以再添加第二乘数。美国次贷危机也是在于这一点。当初由于信贷规则的限制,乘数小了,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便推销次贷,让没有钱没有还贷能力的人的也贷款,于是乘数大大扩张。所以我们不要以为美国银行现在真的亏了,它是很难亏的,因为他们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比如乘数是100,那么银行只需投入1元就能收回100元。这样如果次贷危机中即使有98%的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还有100%的利润。实际中,银行连同我们的经济学家大叫亏了,要倒闭了,我们很难排除这不是他们的合谋和无病呻吟。他们这么叫喊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威胁政府,迫使政府掏钱补贴他们。国内的强势者利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势者,国际上的强国则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国,而我们的理论界则为货币乘数顶礼膜拜。美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是掠夺者,我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为了那般?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神经病人是医生,医生是神经病人。

ccggqq的逻辑之谬在于:

(1)阐述“货币乘数原理”,即对“为货币乘数顶礼膜拜”;

(2)全世界有人(当然不只是美国人)利用乘数原理谋私利,即“美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

(1)设立准备金制度,就是为了给货币乘数设立一个最高可能的上限。难道准备金制度是为了鼓励“乘数原理”、是对“货币乘数的膜拜”?准备金制度不正是认识到“货币乘数”而限制货币乘数作用才提出来的吗?

(2)ccggqq认识到的所谓“掠夺”作用,已经是多少年前别人提过的了(这里还要提醒的一句是:“乘数原理”的最大获益者并不是财政当局,也不是货币当局——否则货币当局设立那么多“管制”是为什么呢?)。当然,本人提到的,也是别人多少年前提过的。但ccggqq有个逻辑很意思,但凡“我认识不到的,就是不成立的”。

(3)相信ccggqq认识到的东西会越来越多(即使他嘴上不愿意承认)。

(4)下面不妨为ccggqq的进一步认识,提供几个小方向:

a)一国内部的货币机制,与“世界货币机制”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别国没有权力也不该有权力强迫你接受并使用它的货币。

b)金融品或衍生品说到底都是信用关系——“货币”的不同口径,正是对信用层次的划分。所谓“乘数原理”无非在表达信用扩张的过程。货币当局的一个重要功能即调节经济体中的“信用总量”。

c)“信用总量”的调控,最大的问题是,可观测性差。即使你有了足够明确的定义,你也未必能准确测量出经济体在某一时刻的信用总量。

d)即使回到金币本位制,信用创造的过程,仍然可以大规模发生,此时能够充当货币的东西,也未必只是金币,尤其在当代技术条件发达的情况下。

e)说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支持,这个时代绝没有现在这么“疯狂”。如果古代人就有现在这样的技术条件,古代早就疯狂了。原理还是那个原理,只不过,发挥作用的程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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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1:04: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8-3-29 0:05:00的发言:再看看前面的发言,我发现只有楼主、ccggqq两个人对于发行货币的掠夺性是非常清醒的。

之所以认识到“(发行者)发行货币的掠夺性”,正在于默认了:货币当局与财政当局实为一体,或者说,承认货币当局拥有如财政当局那样的权力,或者,财政当局有如货币当局那样的权力。

而“主流材料”强调对两者的区分,强调两者具有不同的、相对独立的功能,则是“愚弄”。

有意思的可能是,既然已经认识到货币发行者具有“掠夺性”,一国的法律当局为什么不立法限制货币发行者的权力呢?——这好像又要回到主流材料的观点了吧?

如果货币发行权力失去了重重限制——特别是,货币发行者可以合法地直接用自己发行的货币购买其他人的任何东西,6岁小儿也会知道其“掠夺性”吧?这个还需要讨论吗?正是有了这一点,货币发行部门必须不能参与许多许多事情——主流材料的出发点。

至于“国际货币”,别国没有强迫你接受它的货币(这与一国内部的货币机制是不同的),而你自己愿意用自己的东西换来别人的货币(而且换了一堆又一堆),如果这是“掠夺”,这叫自愿被掠夺。你为什么不把别国的货币花掉,也买来别国的东西呢?

有多少“掠夺”,其实是掩盖自己“贪心不成反蚀米”的借口呢?

(围绕这个主题,相关的贴子很多了,大家不妨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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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4:31: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我不理解大家为什么总是认为无偿发放货币会导致政府(央行)多发货币

如此说来,谁来决定给谁无偿发放多少货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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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4:59: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显然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是通过自己的劳务和商品换得这些货币的,这意味这货币是有偿发放的。但是这在源头上说不过去,因为在源头上央行印制货币的代价很低,如果它按照购买方式发放货币,那就意味着掠夺。正常情况下政府是不会拿这种信誉开玩笑的,也没有必要开这种玩笑。作为理论分析,一旦货币是有偿发放的,那么政府(央行)就能在发放货币时大发其财,于是会趋于多发货币;相反,当货币是无偿发放时,政府(央行)在发放货币时无利可图,于是会趋于中立,既不多发,也不少发。

(1)发行者无偿发放出去的货币的持有者,却可以用货币换到其他东西。那么,政府的财政采购如何实现?是不是经济体就不该有政府采购了呢?

(2)非货币发行者的公众有偿获得货币,并不是因为他们向(基础)货币发行者出售了商品与劳务——哪个国家的法律也不允许这么干。“正统经济学材料”里难道认为货币发行者通过商品与劳务的购买来实现基础货币发行?

(3)货币发行者发行(基础)货币的行为也不是“无偿”的,这种“有偿性”,指货币发行者以国家信用为担保(本位)发行货币。如果再换点经济学味道的词,国家信用并非免费午餐,而是稀缺资源,稀缺资源的使用是有代价的。——这一点以前应该和ccggqq说过n遍了(你可以翻翻同主题的其他贴子)。ccggqq以为“政府是不会拿这种信誉开玩笑的”,事实上不已经承认了这一点吗?

我们已经发现,ccggqq的“有偿论”或“无偿论”,其实已经自觉或不自觉触及到了“正统经济学材料”的思想(但非要把“正统经济学材料”变一个不太恰当的说法再说出来,这就是他所谓的“无偿论”)。换句话说,ccggqq已经有“被正统经济学材料愚弄”的危险了——之所以还没有完全被“愚弄”,原因之一是ccggqq还不想区分(或者不会区分)财政当局与货币当局以及两者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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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5:27: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3-28 23:28:00的发言:货币乘数等于透支贷款吗?看来我们有必要检查货币乘数原理。为了从新的角度检查这个原理,这里创造两个例子,通过对两个例子的并列分析我们能看清货币乘数的实质是什么,不是什么。 

1):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没有买商品,又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有1万存款,这样商行可以再贷出1万。A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2):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买了B的商品,B再将这1万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多1万存款,这样可以再贷1万给C,……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上面两个例子的区别是,(1)中的贷款没有兑换商品,而是贷出后直接存在商行;(2)中的贷款买了商品,由卖商品的人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显然,在商行的存款和贷款额度上两个例子都一样的,似乎都符合货币乘数的基本原则,那么是不是两个例子中都有货币乘数呢?显然,在(1)中后来的9万元存款是虚的,因为9万的最终所有者是商行,不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是用商行的钱存在商行了;在(2)中后来的9万存款是实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不是商行,而是BCD……,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这就是说(1)的10万存款只有1万是原始货币存款,另9万存款是虚的,不能构成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2)的10万存款中都是原始货币存款,虚存款为0 

那么,这两个例子中哪个能算作是货币乘数?据个人掌握的知识,(1)能算作是货币乘数,(2)不算。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看(1)中的问题了,既然(1)中没有发生货币兑换商品的行为,即货币没有出银行的大门,那么它是如何增加流通货币量的?相比之下(2)中发生了货币兑换商品行为,增加了流通货币量,但是这又能算作是货币乘数吗?

ccggqq能不能把两个例子中商行的资产负债表写一下?——当然,ccggqq这里把准备金制度都给抽象掉了,先不管这些。

如果不能写,我试着写一下:设法定准备金率是10%,商行原先一无所有(本金为0)。

(1)A把手里的基础货币1万元存入商行(至于基础货币怎么拿到手的,前面已经说得足够多了),则商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借:现金  1万元,贷:存款  1万元

(2)商行把1万元中的1千元按规定存入央行,则商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借:央行存款 1千元,贷:现金  1千元

(3)商行把9千元贷给B,则商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借:贷款  9千元,贷:现金  9千元

(4)B把9千元又存入商行,则商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借:现金  9千元,贷:存款  9千元

(5)商行把9千元中的9百元按规定存入央行,则商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借:央行存款 9百元,贷:现金  9百元

假设先到这(如果继续,则依此类推),现在开始用正经济学材料愚弄ccggqq了。

到目前为止,商行资产类项目的余额是:现金:8100元,央行存款:1900元,贷款:9000元;负债类项目的余额是:存款19000元。商行的资产类余额=负债类余额,商行的本金仍为零(而且按此题中的假设,永远为0)。商行的资产与负债同增同减,何来“最终所有者是商行”这一说呢?

这里有没有商品交易介入都无所谓,你只要锁定经济体中所有商行的某种特定负债的余额,就可以统计“通货量”了——货币的口径有多种。

向商行存款的人(包括央行),其对商行有追索权;从商行贷款的人(包括央行),商行对其有追索权。这些都是种种信用关系,何来商行从中获得了“最终所有者”的资格?

以前曾劝过ccggqq多看点金融的书,君答曰:“吾不好也。”这知道任何劝说对其都是没有用的,但这里再劝一下哪怕读一丁点类似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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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9 15:37:00
以下是引用witswang在2008-3-29 0:05:00的发言:看了曹国奇的文章,很感震惊,感到以前确实被主流经济学的货币乘数理论所愚弄了。

不妨做个约定与邀请。2年后,请witswang再来看看ccggqq的文章与自己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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