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3-7 12:39 
你自己都没弄清楚什么是剥削。
分配的权力,有的是天经地义的,有的是来自剥削,勒索,敲诈。
你的价值 ...
马克思经济学的“剥削”,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如果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这“剥削”有说服力吗?
物质财富是人类生产、活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我们需要的就是物质财富,而不是其它。在某种意义说,资本就是生产资料,从而,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一个关键。现在,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即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这样,既然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生产资料——资本从社会获取物质财富,就是生产资料生产力的结果,不是“劳动”的结果,也就不是剥削“劳动”的结果。
其实,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就是认为“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但这是不符合现实的,从而,劳动价值论不能解释现代商品生产与交换。
这里,分配价值论,仅仅是一价值理论。关于物质财富如何分配?分配是否合理?不是价值理论的内容,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我现在正在写《财富论——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仅仅是研究交换的商品之间的共质的理论,不过,这“共质”,又必须符合二个条件:一方面是商品之间的共质;另一方面,这共质,又必须是商品交换的基础,即商品交换是以这共质为基础进行的。“劳动”确实可以说是商品之间的“共质”,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不是交换的基础。其实,即使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也不是交换的基础,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量的偏离,就是证明。
至于分配权力,在市场中,确实可能存在通过“暴力”获得,这暴力,既有合法的,如垄断权力与税收,也有非法的,如一些地下非法用工,这可以说存在剥削。一般情况下,合法的暴力,就组成生产关系的内容,成为形成价值的要素,就不构成剥削;而非法的暴力,不是生产关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