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侮辱罪领刑
  蔡爱华的报案之举,直接把情人之间的纷争提高到
法律层面,这让很多人感到匪夷所思,也直接导致两人在情感上彻底决裂。
  从报案这天开始,蔡爱华在两人关系上的台前表演就停止了,没人确切地知道,转战幕后的蔡爱华为了在这场角力中占据上风,利用他的职务之便究竟做了什么。以他当时的权力,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他亲自露面。
  2008年7月的一天,南京市华侨路派出所民警到周青家,搜查并扣押了她的手机等物品,12天后,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对周青执行逮捕。
  2009年4月,鼓楼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周青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侮辱罪三项罪名。与这三项罪名相对应的人,正是蔡爱华、严红和袁静。
  周青曾经在法庭上提出质疑,不管是蔡爱华、周青还是严红、袁静,四人的户籍、工作和居住地均不在南京市鼓楼区管辖范围内,也没有任何上级部门指定管辖。但法庭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控方在起诉书中指控周青非法获取袁静和蔡爱华的通讯记录,并使用多个手机号码匿名发送短信给蔡、袁、严及其周围同事、领导,公然毁坏这三人的名誉,对其进行侮辱。
  此前蔡爱华写下的35万元的承诺书,被检察院认定为周青敲诈勒索的证据。此外,蔡爱华在2008年6月,向周青的农业银行卡里汇入16万元,周青坚称这是蔡所欠的17万元的还款,但检方认为,这是周青敲诈勒索的结果。
  2009年4月,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侵犯通信秘密和侮辱罪对周青提起公诉。8个月后,鼓楼区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治周末记者得到了袁静手写的一份报案材料:本人袁静自2008年六七月份收到无数条对我侮辱、诽谤的短信,同时,我身边的领导、同事、亲人也收到此类短信,对我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给我的工作、学习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现肯(恳)请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犯罪嫌疑人从严依法处理。本人要求以公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本案侦查阶段,警方从周青家里搜出3部手机。控方据此指控,周青正是用这几部手机发出的侮辱短信。而周青当庭反驳说,这份短信清单上既没有加盖电信部门的公章,也没有电信部门及办案人员的签字,根本就不是一份证据。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指控,周青说,蔡爱华在2008年7月报案,称当年5月遭到敲诈勒索,但是蔡爱华当初给周青写的35万元的承诺书,所签日期却是2008年2月。
  2008年6月,蔡爱华向周青的农业银行卡里汇入16万元,周青认为是欠债还钱理所当然,而且,蔡还差1万元没有还。控方询问周青为何不出示欠条的复印件,周青说,还了钱就要把欠条还给债务人,并没有复印一份的道理。
  周青在法庭上对控方说,侵犯通信自由罪若成立,必须是侵犯了公民信件或文字邮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此外,侮辱罪是自诉案件,只有告诉才处理,检察院以侮辱罪起诉缺少法律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严重后果,且袁静和严红都已被提拔。
  鼓楼区法院认为,这个案子是检察院以周青侵犯通信自由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而提起公诉的,“本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侮辱罪案一并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人侮辱行为涉及面广,侮辱手段恶劣,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鼓楼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说。
  但是,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和侵犯通信自由罪,而是以侮辱罪判处周青有期徒刑两年。周青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被驳回。
  在两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周青被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服刑。这是一所专门关押待决重刑犯和女犯的看守所,周青说,进看守所后,她被确定为该所应“严管”的8名罪犯之一,其余7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疑犯。
  出狱后控告昔日情人
  昔日情人丝毫不顾及往日情分,这是周青没有想到的。从她被关进看守所的那天,才真正下定了举报蔡爱华的决心。
  但一个被关在牢里的女人,与一个副厅级官员的实力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相提并论的。在南京市看守所服刑期间,周青向管教人员检举蔡爱华腐败、卖官、报假案,但没有得到回复。
  后来,周青写了一份揭发材料,请刑满释放的一位同监犯人带了出去,这份材料几经周折,递到了江苏省纪委。
  2010年7月,周青刑满释放。她认为,要洗脱侮辱罪的罪名,必须获得袁静的证言。然而,这一努力徒劳无功,袁静此时已是扬州开发区团委组织部长,严红也已被提拔一级。蔡、袁、严已然结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
  重获自由也不等于噩梦结束。周青仍继续一轮又一轮地上访、申诉和检举,这给她带来了希望,也带来了危险。
  9月的一天,她在家看电视时,突然听到门口有脚步声,防盗门的猫眼被捅开,一只铁钩子伸了进来,门被撬开了。
  八九个身穿便装、操扬州口音的男子冲进来,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把周青按倒在地铐了起来,连鞋子也没让她穿,就把她带到了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当天下午,她被押到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审讯室里。
  从民警们的嘴里,周青了解到,是她的控告引来了麻烦。周青据理力争。被传唤32个小时后,扬州警方决定对她取保候审:我局正在侦查袁静被伤害一案,因犯罪嫌疑人周青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诉法第51条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此后,开始有媒体介入周青案,江苏省纪委很快作出反馈。不久,周青的举报有了结果:蔡爱华被调离扬州市委组织部部长一职,赴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出任副局长、党组成员。这次看似寻常的工作调动,实际上就是纪检、检察机关查办蔡爱华的开始。
  果然,2011年2月,蔡爱华被“双规”;6月,蔡因为涉嫌受贿罪被江苏省公安厅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当年8月,江苏省检察院指定镇江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审查和起诉。
  蔡爱华迅速跌落到人生的谷底。他出生江苏南通农村,是三个兄弟中的老大,也是家里最成功的一个。从江苏省一所大学毕业后,蔡爱华幸运地得到了留校资格,后来成为江苏省人事厅的一名办事员,再升为综合计划处处长,最终成为权倾一方的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2年1月,镇江市中院开庭审理蔡爱华涉嫌受贿罪一案。一位知情人士证实,蔡爱华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辩护。其中的原因之一是,蔡为了争取立功,检举了很多官员,为了保密才没有请律师。
  这位知情人士还说,蔡爱华被双规后,有很多向蔡买官的官员到省里活动,否认自己买官,这样,一定程度上正好帮了蔡爱华的忙。蔡爱华落马,给扬州官场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目前,法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