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LZ说的有道理,但是不全对。
因为你想,土豆其实和优酷差距上其实不差多少(经济角度),一个第一一个第二,就算不合并,GOV想通过这两大视频门户来控制舆论导向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因为这种控制和导向舆论的事情已经成熟地操作了N年,因为,古永锵也说了,优酷和土豆还没达到ZF要反垄断的地步,所以他们之间是纯粹商业行为,不用ZF审批。从这个层面上讲,ZF无法控制他们之间的行为。
但是,按照LZ的意思,应该是指,如果这是一桩对ZF有利的商业行为(惠及政治),ZF会在背后充当影子作用促成它。比如说在合并以后给他们更加利好的发展空间,例如减少版权费等等,引入更多弘扬主旋律的电影,来进一步强化“国”的概念。
不知道我的分析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