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引起强烈关注的保荐代表人(下简称“保荐人”)签字权改革,终于落定。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实施“2+2“模式,即在现行两名保荐人负责一家发行人保荐工作,可同时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即俗称的“2+1“模式)的基础上,调整为允许同时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即“2+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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