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4条 按照分工进行现场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填绘各种地质台帐及图纸。
第5条 按照分工收集、整理、提供和检查地质资料,深入现场,独立解决生产中的一般地质问题。
第6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7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第8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地质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地质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地质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未进行现场观测、编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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