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 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 安全防护及救护。
1.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置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于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在急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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