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加快实施“对接珠三角,建设新钨都”进展战略和围绕“九个着力点,实现新年新跨越”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进展环境,我局严厉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据程序将规划编制及审批项目在指定地点公示,充分吸纳公众的合理化建议,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文明热情服务,规范工作行为。工作人员必需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服务看法热情周到;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否认报备制。
三、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对提交资料齐全又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建项目,实行限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建设用地规划容许证按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建筑工程施工容许证按法定的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依法依规行政,公正廉明执法。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按法定程序执法,首次检查以规范业主行为为主,对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违法违章行为,书面责令其整改,整改到位的,不予惩处。对必需罚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五、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治业。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五个不准”:不准接受对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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