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职业准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有对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
(2)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公正地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模范地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接受行业主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监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努力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更新技术装备,为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5)监理人员不得接受项目法人除所支付的监理酬金以外的报酬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好处,也不得接受承包方的任何好处,保持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
(6)监理单位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和资质等级内开展经营活动,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售、转让资格等级证书;不转让监理业务;
(7)监理人员对工作中接触到的项目法人或承包方的情报资料和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8)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承包施工任务,也不得参与采购、营销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和材料,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施工单位或设备、材料供应商任职或兼职;
(9)监理人员发现处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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