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统计调查
制度一、目录
二、填表说明
本表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的县〔区、县级市
〕为单位填写,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汇总。本表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类,
以电子邮件
和纸质报表形式上报卫生部
农村卫生管理司,并同时抄送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
。季报分别于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1月25日
之前上报;年报
于次年1月2
5日之前上报
。本表中县〔区、县级市
〕名请按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列
;计量单位为
“万元〞、“万人〞和“万人次〞者小数点后
保存两位小数
,其余为整数
。三、指标解释
〔以年报为例
〕卫统50表:
1.乡〔镇、街道
〕数、行政村数、农村总户
数、总人口数
:指相应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的乡
〔镇、街道
〕数、行政村数、农村总户数、总人口数,
以当地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2.农业人口数
:指相应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的农业人口数,以当地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无农业人口统计数字的县
〔区、县级市
〕可按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乡村人口数
填报。3.贫困人口数
:指相应行政
区域内上一年度由民政部门确定的
贫困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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